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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大学生创业政策 2015-03-03 12:27:16    来源: 武汉市工程科学技术研究院    作者:孵化器公司    浏览次数:0 次

省、市、区政府部门大学生创业政策  

   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省科技厅设立湖北省“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重点支持大学生在软件和互联网领域的创业项目。创业项目由各孵化器组织推荐,省科技厅从中择优支持100项。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项目:为每个通过评审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2万至20万元的资金扶持;为重点项目配备一名创业导师,实行“一对一”式的创业指导;根据高校毕业生创业需求,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孵化、项目融资等后续服务。

   休学创业:鼓励在汉高校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到孵化器创业的学生,创业实践可按照相关规定计入学分,创业之后可重返校园完成学业。

   房租补贴:对在校大学生或者毕业5年内大学生创业企业,初次进入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园的,第1年给予房租全额补贴,第2-4年连续3年给予50%的房租补贴,所需资金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承担50%、区级财政承担50%。

   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设立1000万元的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基金,重点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创业的大学生创业者申请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2年,并由财政全额贴息(包括基准利率上浮利息)。

   担保费补贴:鼓励担保机构优先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融资担保额度在300万元以内的,给予全额担保费补贴;融资担保额度在30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50%的担保费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总额度不超过10万元。

   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每年组织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评选,对评选的前100名优秀创业项目,给予最高5万元的经营场地租金补助。

   大学生创业先锋:市人民政府每年评选100名大学生创业先锋,新评选上的大学生创业先锋,由市人民政府发文表彰,并给予每名大学生创业先锋3万元奖励;区财政配套奖励1万元;入选区级“创业先锋”,可获得区财政奖励2万元。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设立江岸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专项,对于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3-8万元的无偿资助。单个项目连续资助不超过3年。

   税收返还:对进入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大学生初创科技企业,其3年内缴纳税收市、区留成部分,由财政扶持该企业专项用于研发投入。

   专利申请补助:大学生创业企业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按发明专利1200元/件、实用新型150元/件的标准给予补助。

   天使基金: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拥有技术创新与经营模式创新能力的种子期和初创期在孵企业以及科技创业个人给予资金支持。

   风险投资基金支持:对风险投资基金投资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按照其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风险补偿,对单个风险投资基金公司的风险补偿不超过10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承担60%、区级财政承担40%。

   大学生创业培训辅导:各科技企业孵化器要进一步建立并完善科技创新创业导师团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完善“联络员+辅导员+创业导师”的大学生创业孵化服务体系。

   政府类公共租赁住房:建立健全大学生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安居乐业”的创业保障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的大学生纳入我市基本住房保障范围,由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规定集中组织申请政府类公共租赁住房。

 

工科院孵化器大学生创业政策

  房租补贴: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免一年房租或房租补贴16元/平米,可实现“拎包入驻”。

  项目扶持:对大学生企业申报政府部门项目进行预审和推荐,提高项目获批率。

  知识产权:对企业首次申请知识产权给予申请费减免。企业获得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分别奖励1000元/件、300元/件、300元/件、300元/件、500元/件。

  资质认定:协助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双软企业资质认定,并成功获批的,孵化器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